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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2卷目录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2-05-10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在线出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每年公开出版24卷千万字规模的大型法学法律原创学术文库,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内容生产。截至2020年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年全部48卷16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1400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还有200余篇文章待审上线,单篇下载量高达3000次。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2卷目录

——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文集

主题

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互联网治理

罪与罚:涉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的司法认定

李平 张志伟

“网络爬虫”技术的法律规制

陈军标 杨兰

智慧警务背景下警用无人机的应用与完善

卢 欢

利用疫情的网络诈骗被害研究

钱玉荣

未成年人保护

专门学校的性质与定位研究

邵诗悦 王茂宁

浅析美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

及对我国的启示

郭 真

论修复式司法在校园霸凌中之适用

许钟灵

检察视野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研究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青少年受教育权面临在线教育的挑战

宋 瑞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述评

柳 箫

我国未成年人品格证据之运用研究

彭玉婕

法治社会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问题探析

王 海

论社会治理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陈 颖

浅析社会治理中的网络民意表达

李 赫

刑事合规制度本土化与我国单位犯罪理论

兼容性问题研究

张元琦

资产支持证券监管及法律对策研究

王林娜

论行政处罚法的修改方向及其争议

刘永林 邬清桦

刑法禁止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张庆立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社区矫正

袁年静

德、美自然人破产债务免责制度比较研究

郑智炜

电话诈骗犯罪被害分析及其预防

白梦琳

监督过失犯罪注意义务之判断

殷榕榕

司法现代化

检察视野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究

李碧辉

新形势下走私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应对与实践

聂文峰 金华捷

建立刑事申诉办案监督型专家咨询制度的思考

彭森磊

基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系的思考

王晓伟

医美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

王利民 邵怡

检察机关对“海淘”口罩违法行为开展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吴晓

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研究

艾里克木•艾合买提

恢复性司法的有效性文献述评

张可

受损法益的修复状态对认罪认罚案件

量刑建议精准性的调校

黄擘 吕悠悠

检察改革背景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与完善

陆 婵

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刍议

刘 

善意执行法律问题研究

刘园园

互联网治理

1.罪与罚:涉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的司法认定——以窃取支付宝内资金行为为研究视角

作者:李平(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伟(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法官)

内容摘要:司法实践中关于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犯罪的看法分歧较大,从实证案例入手,以《人民司法》刊发的三则案例作为切入点,具体分析该类犯罪行为的手段、性质以及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疑惑。通过厘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角色和定位,从法理上分析该类犯罪行为的评价原则,继而推导出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最后对确立裁判规则的方法提出建议。

关键词:盗窃 信用卡诈骗 诈骗 定性罪名

2.“网络爬虫”技术的法律规制

作者:陈军标(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网络爬虫”技术在搜索引擎上的运用由来已久。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该项技术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但随之而来的,不仅仅是信息共享带来的便利,也引发了诸多法律上的问题。然而,我国当前对于“网络爬虫”技术在法律上的规定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对于该技术使用的法律边界的把控也各有不同。由于“网络爬虫”技术的应用不仅仅是技术运用本身可能违法,技术运用获取信息后,对于数据的加工、改造等也可能涉及违法。因此,对于“网络爬虫”技术的运用及其后续相关行为进行分析,明晰不同的行为方式所侵害的不同法益,把握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对于当前较为缺失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爬虫 法律规制 民刑边界 网络信息技术

3.智慧警务背景下警用无人机的应用与完善

作者:卢欢(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智慧警务是现代公安的发展趋势。随着无线电控制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及警用无人机技术产业日趋成熟,警用无人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刑事案件侦查、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及疫情防控等警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在实战应用中的一些弊端也日益暴露和凸显。因此,亟需规范和完善警用无人机的应用,以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立体化协成作战能力。

关键词:智慧警务 警用无人机 实战应用 警务规范

4.利用疫情的网络诈骗被害研究

作者:钱玉荣(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孕育了新形式的诈骗——网络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多样,且无接触性、智能化等特点和案件侦破难度大、打击防范过于形式化等问题使网络诈骗问题越来越严重。自2019年末新冠疫情爆发,网络诈骗又呈现出新态势。国内对于利用疫情的网络诈骗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在了犯罪人和特殊的时期背景,更加强调事后的追责与惩戒,但是在预防方面还有所欠缺。犯罪被害人学认为犯罪是被害人与犯罪人相互影响的结果,犯罪被害人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样的,只要做好普遍有效的被害预防,也能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的发生。在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关键阶段,本文从犯罪被害人的角度,通过探讨现阶段在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中存在的部分问题,阐述犯罪被害人在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尝试在被害预防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利用疫情的网络诈骗 被害人 被害预防 犯罪规制

未成年人保护

1.专门学校的性质与定位研究

作者:邵诗悦(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王茂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国聚焦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将再次迎来大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草案第一次将“工读学校”一词改为“专门学校”,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持一致,至此,专门学校的地位被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因此,有必要梳理我国从工读学校到专门学校的发展历史和现实问题,探讨专门学校的性质,从而从多方面定位专门学校,探究在长三角区域建立检察协作试点。

关键词:专门学校 学校性质 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

2.浅析美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郭真(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近期热点事件的发生引起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激烈讨论,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虽然不断下降,但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恶劣,犯罪年龄也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罪犯文化背景程度普遍不高。美国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较为完善,实施效果显著。为了阐述美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内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首先要从法律渊源查找关于美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然后从国家理念影响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变化过程进行阐述,最后阐述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吸取有益经验,以期对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修改相关法律提出有效建议。

关键词:恶意补足降低入罪 刑事责任年龄 司法实践 未成年人犯罪

3.论修复式司法在校园霸凌中之适用

作者:许钟灵(华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我国传统的报应式刑事司法模式已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校园霸凌以及由此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必要引入修复式司法以弥补报应式司法的不足。如果只是为了实现个案正义,那么再怎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都不啻为削足适履,而且极有可能使得被贴上“犯罪标签”的未成年人产生恶性循环,诱发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修复式司法把被害人的疗愈和加害人自愿承担责任作为目标,注重双方以平等的方式沟通交流,使双方有机会了解事情的真相,最大程度地满足实质需求,最终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关系。

关键词:校园霸凌 刑事责任 年龄收容 教养工读 学校修复式

4.检察视野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研究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课题组组长:孙静,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课题组成员:吴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李文军,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业务主任;杨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秀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田笑依,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在对困境未成年人,尤其是因遭受性侵害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方面,存在相关法律规定分散、综合评价体系缺失、救助机构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应从立法、司法和社会三个维度着力,通过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相关立法,建立案件专办机制、“一站式”保护机制完善司法保护专业体系,健全立体化保护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救助机制完善社会保护综合体系,从而切实加强困境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关键词:困境未成年人 特殊保护 救助机制 权益保障

5.青少年受教育权面临在线教育的挑战——基于法定教育目的视角

作者:宋瑞(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博士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内容摘要:青少年受教育权受不同教育主体利益冲突的影响。法定教育目的是平衡不同教育主体利益、维护青少年受教育权的指导性、保障性因素,包括教育的国家目的和公民目的,是从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归纳出的根本性目的,主要通过教育的国家义务保障实现。在线教育发展历史不长但势头迅猛,市场规模、利润空间大,在线教育机构的私利性决定了其有为了利益而规避法定教育目的从而影响青少年受教育权的倾向,主要体现在对受教育平等权、健康受教育权及受教育义务的负面影响。对在线教育的支持、规范机制进行完善,需要充分考虑上述负面影响,以实现法定教育目的为导向优化相关政策、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关键词:受教育权 法定教育目的 在线教育 平等受教育权 健康受教育权

6.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述评——以《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为中心(2008年—2018年)

作者:柳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

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增长态势。从当前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研究情况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还面临着诸多难题。文章以研究和报道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和青少年保护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法学核心刊物——《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为中心,对其中涉及性侵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相关文献进行述评。首先,本文介绍了该杂志2008年—2018年近十年的研究概况,然后提出了研究背景和问题来源,之后重点从犯罪学、刑法学、行政制度三个不同视角,对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关问题研究学术史进行了仔细的梳理,以期寻找出近十年来我国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热点及规律,最后在此基础上从犯罪原因与预防、刑法解释与刑罚预防以及司法实务等方面的困境进行了探讨,并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近十年来的研究进行了总结与评价。

关键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预防 刑法解释 行政制度 治理对策

7.我国未成年人品格证据之运用研究——以社会调查报告为例

作者:彭玉婕(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品格证据主要包括名声、评价、前科劣迹等情况,目前我国的立法尚未有品格证据概念的规范。在涉罪未成年人的处遇上,全面调查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精神状况、人际关系等品格证据,有利于法院精准定罪量刑,实现刑罚个别化。我国已经形成了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雏形,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心理测试、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报告、帮教考察等,但尚未制定规范未成年人品格证据运用的明确法条。以社会调查报告为例,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运用贯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但实践中存在着取证主体混乱、内容形式简单、缺乏统一采信标准、法律属性不明等问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品格证据 社会调查 审前调查

法治社会

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问题探析——以贵州省毕节试验区为视角

作者:王海(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内容摘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要有法治保障,需要在观念上秉持法治思维,行动中完善法治体系,走依法治理之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毕节试验区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市域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中依法行政有待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早婚早育、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等综合性社会问题较为突出等一系列的挑战。因此毕节试验区市域社会治理应注重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构建综合性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关键词:社会治理 市域社会 法治 现代化

2.论社会治理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作者:陈颖(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从性质、基本原则、调整对象三个方面探明和分析了社会治理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民法和商法都属于典型的私法,与之相对,社会治理法则兼具公法与私法双重属性。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明显的“私”性质,与之相对,社会治理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明显的“公”性质。民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商事关系,与之相对,社会治理法调整的是或平等或不平等的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定职权职责内容,法定权利义务内容、并由法的强制力来保障实现的社会治理关系。

关键词:社会治理法 民商法 性质 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

3.浅析社会治理中的网络民意表达

作者:李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伴随科技的发展,网络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中,如何有效的处理网络民意的表达是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基于此本文对社会治理中的网络民意表达展开研究。本文首先对网络民意表达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然后对网络民意表达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下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主要从优势和劣势两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了网络民意表达背景下社会治理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社会治理 网络民意 网络监督 法律规制

4.刑事合规制度本土化与我国单位犯罪理论兼容性问题研究

作者:张元琦(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刑事合规”一词是我国在学术讨论以及概念本土化过程中,为凸显其与作为公司治理方式的“合规”之间的区别而作出的选择,其集中体现了“刑事法政策”。刑事合规制在本土化过程中需要首先讨论“土壤培植”问题。纵观国外刑事合规制度的缘起与发展历程,企业犯罪理论的发展为其提供了理论土壤,而我国单位犯罪理论的固有缺陷使其与刑事合规制度在衔接上出现龃龉。通过一些特殊行业与领域,诸如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与航空航线等领域设置“预防犯罪失职罪”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单位犯罪刑罚体系,可更好地实现刑事合规制度本土化与我国单位犯罪理论的兼容性。

关键词:刑事合规 单位犯罪 预防犯罪 失职罪 多元化兼容性

5.资产支持证券监管及法律对策研究

作者:王林娜(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融资性金融工具,在其运作过程中存在各种法律风险,为防止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法律监管尤为重要。证券法2019年修订版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在法律上明确了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属性。目前我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监管分散在不同部门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则或者办法中,针对当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位阶效力较低、监管分散、信息披露、行业自律等问题,建议立法上提高法律监管的立法层级、监管模式上完善我国分业监管模式对各个监管部门进行联合管理,信息披露机制上可以设立统一的信息监管制度构建共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管制度这方面要进一步健全自律机制,强化行业的自我约束。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证券 法律属性 法律风险 法律监管

6.论行政处罚法的修改方向及其争议——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

作者:刘永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邬清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科研助理)

内容摘要: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发展,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风险社会带来更多挑战,行政处罚法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亟需加以修改以适应现实需求。本文使用可视化工具CiteSpace对中国知网(CNKI)1996-2019年有关行政处罚法的核心期刊进行可视化分析,获得作者合作图谱、机构合作图谱、关键词共现图谱、关键词聚类图谱以及关键词高突现词表,分析概括得出行政处罚法存在优化行政处罚权配置、扩充和设定行政处罚类别、明确主观过错在行政处罚中的地位、规范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以及完善其他程序规则五个方面的修改方向及其争议。

关键词: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权 CiteSpace 文献研究

7.刑法禁止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庆立(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刑法禁止令制度曾被部分学者视为域外保安处分制度在我国的试金石,并被寄予厚望,然而,从实践看,其司法适用效果未能如愿,不仅是司法适用率不高,而且在仅有的司法适用判例中也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司法层面上刑法禁止令内容不明确、缺乏可行性、期限与刑罚执行期限过度一致等,执法层面上刑法禁止令的内容难以为相关人员所知悉、具体执行缺乏相应的人员物质保障等。未来伴随着行为人刑法、预防型刑法理念中合理成分被传统刑法所吸收,以及精细化司法的要求,刑法禁止令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建议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到技术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刑法禁制令 实践概括 司法问题 执法问题 完善对策

8.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社区矫正——兼论青嘉吴社区矫正一体化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袁年静(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干部)

内容摘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青浦背靠大虹桥综合枢纽,面向苏浙皖广袤腹地,也是上海唯一一个同时接壤江苏和浙江的行政区,自然而然成为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合作重要承载区。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青浦区积极探讨融入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建设,与吴江区、嘉善县联合探索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新模式。在解读长三角一体化社区矫正一体化内涵的基础上,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在社区矫正检察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为切入点,深入分析长三角社区矫正一体化的具体运用,并就其未来的发展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 社区矫正检察 探索与实践

9.德、美自然人破产债务免责制度比较研究——兼论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郑智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内容摘要:德国与美国作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代表,两国在自然人破产债务免责例外制度方面,具有代表性,两国的具体制度框架设计上存在相同点,但是在设计理念、思想、具体法条设计上则有很大的差异。德国将债务免责视为对债务人是否能诚实、积极帮助债权人公平清偿债务的奖励,而美国则将债务免责视为债务人理所当然的权利。在具体的法条设计当中,德国偏向于概括式立法,即将可能发生的情形进行总结并简明扼要的表述,而美国则偏向于列举式,即将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详细列举。通过对德国和美国立法的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免责例外制度的构建,提供的借鉴,我国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选择用许可免责主义制度框架,在构建免责限制制度时,应参考美国的立法技术,尽可能详细列举限制条件,但保留类似德国法的开放性条款,为未来的司法解释留下路径。

关键词:个人破产 比较研究 许可免责 当然免责 立法

10.电话诈骗犯罪被害分析及其预防——以大学生被害为视角

作者:白梦琳(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电话诈骗属于犯罪人与被害人间非面对面接触式的诈骗方式。根据犯罪人趋利避害的心理特性,电话诈骗犯罪人选择犯罪对象时往往追求诱惑性和安全性,这与大学生的被害性相联系。从犯罪人、被害人以及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三方面分析大学生的被害,有利于被害预防措施的制定。被害预防需要从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等角度着手,各主体要加强学生生命观和金钱观的教育,增强其防范诈骗的意识,政府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除此之外,司法上恢复性司法制度能够建立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联系机制,以此来强化犯罪人的心理规训程度,同时通过沟通和补偿,恢复大学生被害人的被害心理。

关键词:电信诈骗 电话诈骗 被害性 被害预防 个人信息保护

11.监督过失犯罪注意义务之判断

作者:殷榕榕(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监督过失源于新过失论,该理论将新过失论对具体结果的预见发展为较为抽象的危惧感说,认为行为人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不安感、危惧感即可,不要求对具体结果有预见可能性。在监督过失犯罪中,当刑法上的危害结果是因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主体的监督过失行为而使得被监督者实施了过失行为而发生时,才能考虑让监督者承担监督过失责任。认定监督过失的核心是监督者违反其注意义务也即违反其应当履行的监督管理义务。而监督过失犯罪注意义务的内容应当是相对抽象的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的统一,违反监督过失犯罪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应当采修正的客观说。

关键词:过失犯罪 监督过失 注意义务 判断标准

司法现代化

1.检察视野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究

作者:李碧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之一是法治,实现良法善治,检察机关参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所在。当前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理念缺乏更新、助推法治政府不力、检察治理不够精准等难题,仍需要立足司法办案,强化并适度延伸检察治理触角,健全法律监督体系,以法治建设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关键词:社会治理 监督体系 检察 法治 法律监督

2.新形势下走私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应对与实践

作者:聂文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金华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的新要求。走私犯罪刑检工作应以此为导向,以强化主导责任、优化侦诉关系、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新抓手。在强化主导责任方面,应发挥好量刑建议、司法理念方面的主导责任,全面评价关联罪名,并发挥好相对不诉的审前主导作用;在优化侦诉关系方面,应一手抓好引导侦查,一手抓好侦查监督;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并服务保障好自贸区建设。

关键词:走私犯罪 刑事检察 主导责任 侦诉关系 社会治理现代化

3.建立刑事申诉办案监督型专家咨询制度的思考

作者:彭森磊(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刑事错案在所难免,我国的刑事申诉制度旨在为当事人认为有错误、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刑事案件提供司法救济。但我国目前的刑事申诉程序面临着司法救济作用不彰、申诉复查过程不明、司法机关主动纠错信心不足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构建刑事申诉办案监督型专家咨询制度,应当明确制度的概念及定位、具体运行过程、专家意见的性质、案件适用范围和相关的组织保障。由专家咨询小组辅助检察申诉机关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全面复查,有助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刑事申诉的纠错作用、促进申诉案件全面复查程序的公开,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刑事申诉 监督型 专家咨询制度 复查程序

4.基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系的思考——法、检与当事人从博弈到共赢的可行性探索

作者:王晓伟(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

内容摘要:民事诉讼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已有七年,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甚至逐渐成为基层检察机关最主要的民事监督案件类型。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案件法律关系之外,监督过程中法院、检察机关以及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关系也对检察监督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结合办案实际,对三方之间博弈关系进行分析,以期探索三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途径。

关键词: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博弈 民事诉讼 执行程序

5.医美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为视角

作者:王利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邵怡(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内容摘要:医疗美容(以下简称医美)行业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大行业,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非法行医、无证经营、夸张和虚假宣传、病例管理混乱等问题。与这些问题相互对应的是行政难作为、执法能力弱以及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以致医美问题频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所以,亟待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进医美及其相对应的执政执法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检察行政 公益诉讼 医疗美容 检察建议 “回头看”机制

6.检察机关对“海淘”口罩违法行为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吴晓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内容摘要:新冠肺炎疫情下,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激增,伪劣制假、哄抬价格等市场违法行为随之增多。同时,随着网络电商的兴起,国内消费者借此可以通过“海淘”等形式从境外直接购买口罩,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诸多违法行为的侵害,直接损害消费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海淘”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除了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手段加强管理外,检察机关通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同样可以发挥保护国内消费领域公共利益的作用,通过追究代购者、网络电商平台的侵权责任,提出惩罚性赔偿,达到规制“海淘”网络平台参与者经营行为的目的。

关键词:“海淘”口罩 网络平台责任 平台责任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7.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研究

作者:艾里克木•艾合买提(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司法实务之中运用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终结了审讯室的“密闭性”,充分保障了案件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合法性,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以研究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为目标,结合司法实践之中的运用,参考国外相关制度实施的经验教训,引证国内外有关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研究成果,将综合阐释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价值、功能,在司法之间之中运用的问题所在,与改善方法的探析。

关键词:侦查讯问 录音录像制度 防止翻供 保障人权

8.恢复性司法的有效性文献述评——以社区生态为研究对象

作者:张可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传统刑事司法的困境下,开拓监禁惩罚之外更为有效的司法实践成为现实需要,愈来愈多的人倡导恢复性司法。社区在恢复性司法实施过程中被认为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相关的理论定义对恢复性司法中社区参与的地位进行说明。同时,搜集相关的资料阐述社区参与的原因以便理解社区对于恢复性司法的重要意义,并试图描述恢复性司法中有效社区生态的构成。

关键词:刑事司法 恢复性司法 社区生态 制度创新

9.受损法益的修复状态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性的调校

作者:黄擘(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吕悠悠(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的精准量刑就是体现从宽的程度的方式,在有具体被害人刑事案件中,受损法益恢复的具象形态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密切相关,而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受损法益积极进行修补的行为,也是依法履职的必然回应。以往检察机关更多关注于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实质上被害方受损法益的修补也是诉讼平衡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认罪认罚 精准量刑建议 受损 法益修复

10.检察改革背景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与完善

作者:陆婵(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

内容摘要: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力量,随着检察改革的推进也在不断发展完善。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印发后,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方式丰富,但在实践层面上仍存在定位不清、流程不明、效力不强等困境。因此需要进一步厘清内外监督关系、细化各类监督流程、规范意见建议处理。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 检察改革 外部监督 效力机制建设

11.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刍议

作者:刘迪(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内容摘要:民事诉讼法领域对虚假诉讼行为限定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更好地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应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含义进行扩大化解释。虚假诉讼罪的刑事司法认定关键在对“捏造事实”和“提起民事诉讼”含义的准确把握。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民事检察监督,可通过提升干警监督能力、拓宽案源渠道和加强对责任人的追究等途径。

关键词:虚假诉讼 司法认定 检察监督 责任追究

12.善意执行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刘园园(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民事执行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为了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提出了有关“善意文明执行”的相关规定,其中提到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强对被执行人相关权益的关注等内容。“善意执行”是在当前依法执行体制之下对民事执行所作出的新的要求和规范,对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以及执行法治化等都具有极大的意义,也对未来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多有意义的思路。因此,需要加强对“善意执行”的内涵外延的理解,同时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也是重中之重。

关键词:善意执行 执行力度 执行法治化 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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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2卷(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文集)。转引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尤娇娇    王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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